学校规章
黄河科技学院会议室管理规定

 

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会议室的管理,为保证会议质量,提高使用效率,更好地为各类会议和接待工作提供良好的场所,特做如下规定:
第一条 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室及室内设施、物资的清洁和物品齐全完好,保证随时开会的需要。
第二条 各单位、各部门使用会议室,必须提前到校办申请,由校办统筹安排。
第三条 各单位应注意保持使用期间的室内卫生,尽量避免会议室设备、备品的损坏或造成其他损失,一经损坏由使用单位赔偿。
第四条 使用会议室的单位或部门,如需水具等物品,到校办借用。
第五条 校办建立会议室检查制度。会议室借出后,会务工作一般由各使用单位派专人负责,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应到校长办公室进行验收交接。
第六条 会议室的茶具要坚持定时消毒,盆景要按时浇水,定期更换。
第七条 会议室内禁止吸烟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第八条 凡非校内公务活动使用会议室,将实行有偿使用
第九条 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施行,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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