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规章
黄河科技学院合同管理暂行规定

合同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为规范合同管理,防范风险,更好的保护学校的利益;也为了使学校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合同法》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,学校各院部、行政业务处室,都必须严格遵守、切实执行。

第一条   总则

(一)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规定。

(二)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。

(三)学校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有保密义务,严禁泄露学校商业和技术秘密。

(四)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第二条   合同签订

   (一)合同起草

1、合同承办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,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。包括: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、资信情况、履约能力、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等文件。

    2、合同谈判应当由承办部门牵头,组成技术、财务、法律人员参加的谈判小组,进行论证,提出论证方案,作为谈判的依据。

    3、在合同谈判中,如需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涉及学校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,应与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载明保密条款。

    4、所签合同,如涉及学校内部其他单位的,承办部门应事先协商,统一平衡。

    5、合同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合同,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要明确、具体,合同内容要清楚、准确、完整(附件1)。

    6、合同承办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合同的起草。

(二)合同会签审批

1、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要进行合同会签审批,合同会签是财务处和法律顾问负责,合同审批是主管校长负责。

2、合同承办部门提前申请会签审批时,应提供以下材料:

(1)   对合同执行主体的招、投标材料;

(2)   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合同会签审批表(附件2);

(3)   合同文本;

(4)   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、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(复印件);

(5)   合同项目谈判记录。

3、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会签审批流程对合同进行会签审批,会签

审批部门要认真审核、签署意见。

     4、合同承办部门根据财务处和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,确定最终合同文本,然后报送学校主管校长审批,主管校长审批后,合同才能签订。对于未采纳的修改意见,在报送主管校长审批时,应书面注明。

5、合同签订后,合同承办部门应把合同及合同会签审批表送交财务处、法

律顾问、校长办公室、主管校长留存备查。

第三条   合同履行

(一)合同依法成立,即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、人员都必须本着“重合同、守信誉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,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。

(二)合同在履行过程中,承办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,负责人要恪尽职守,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果出现实际变更或者与合同对方意见不一致等问题,要立刻上报主管领导,并要留存合同双方签字的书面材料。

(三)校办是合同履行的监督部门,职责是:

1、协调各部门关系,为全面履行合同创造条件。

2、对合同履行要不定时进行检查,对出现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,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。

3、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履行合同义务,确保合同正常履行。

第四条   合同归档

(一)合同档案包括:招、投标资料,合同会签审批表,合同文本,谈判记录,往来函件、传真、电话记录、电子邮件、图表、音像制品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变更、解除手续等资料。

(二)合同履行结束后,承办单位要把与合同有关的所有合同档案资料整理、分类,送交档案室。

第五条  附则

   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施行,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附件:1

合同必备条款

1、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住址、委托代理人、联系方式。

2、标的,关于产品的品牌、幸好、商标、生产厂家、规格、等级等要约定

清楚。

3、数量。

4、质量,要有详细的质量标准。

5、售后服务条款,要有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。

6、价款或报酬。

7、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。

8、安全责任条款,包括安全施工、产品到达安全标准等。

9、违约责任条款。

10.、解决争议的办法,应选择诉讼途径,应以学校所在地的法院为主。

11、合同有效期限。

12、合同时间和签约地点


 


上一条:黄河科技学院关于办公电话使用管理的规定